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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信息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部:

为落实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课程质量持续改进,学院决定持续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现行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本学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支撑各专业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课程。

二、相关要求

1.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应依据学院本科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所制定的实施细则,以专业部为单位组织开展。

2.对于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相关专业部应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负责落实评价工作。对于面向不同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应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评价。

3.各专业部应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评价工作,汇总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归档。学院将在下学期结合期初教学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

4.各专业部、课程组和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以课程达成评价结果(持续改进)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

5.学院将持续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纳入教师年终考核的基本要求,并作为课程评估、优秀教学奖评选、专业评估等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提交

各课程组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由课程组、专业部、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学院教学办归档。

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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