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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关于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总第53期)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经研究决定,院分党校将对各支部近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20241023—111日,线下集中授课。

二、培训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结业考核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最新通知安排为准

五、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通过);

2.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

3.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

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5.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

6.《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7.《初心 高等院校发展党员教育培训教程》

8.共产党网(www.12371.cn):《榜样8

六、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做到自学有笔记,听课有记录,发言有提纲。

2.严格考勤制度。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

3.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好本组的学习讨论,认真做好讨论记录。

七、考核与结业

1.培训期间学员凡旷课一次以上(1)或缺席活动达两次(含2次)者以及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作业抄袭者,不予结业。

2.培训成绩根据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占30%)、结业考试(占70%)综合评定。结业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不予结业。学习表现根据学员出勤、课堂纪律、学习笔记和讨论发言情况综合评定。心得体会由学员结合培训情况、自学内容、讨论交流等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学员登记表》。

3.综合评定合格者,准予结业,由院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附件:

1.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3.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讨论题目

                                            中共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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