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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关于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总第48期)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经研究决定,院分党校将对各支部近期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20234255月17日,线下集中授课。

二、培训对象

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结业考核

四、培训内容

 见附件2

五、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通过);

2.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

3.《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 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7.《初心­——高等院校发展党员工作培训读本》有关章节;

8. 共产党网(www.12371.cn):《榜样7》

六、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做到自学有笔记,听课有记录,发言有提纲。

2.严格考勤制度。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

3.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好本组的学习讨论,认真做好讨论记录。

七、考核与结业

1.培训期间学员凡旷课一次以上(含1次)或缺课达两次(含2次)者以及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作业抄袭者,不予结业。

2.培训成绩根据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合格者,准予结业,由院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对在学习期间表现突出并成绩优异者可评选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按学员比例的10%产生,评选后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3.学习表现根据学员出勤、课堂纪律、学习笔记和讨论发言情况综合评定。心得体会由学员结合培训情况、自学内容、讨论交流等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学员登记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日程安排

3.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培训班讨论题目



                                     中共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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