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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关于举办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的通知(总第45期)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扬州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院分党校将对各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培训方式

2022年4月30日—5月8日,利用腾讯视频会议线上进行。

二、培训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

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分组讨论、结业考核

四、培训内容

第一讲  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主讲人:崔益军)

第二讲  学好党章跟党走 (主讲人:陈立永)

第三讲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读  (主讲人:赵晓兰)

第四讲 学百年党史  做时代新人(主讲人:吕红梅)

第五讲 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主讲人:印 月)  

五、自学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通过);

2.《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

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5.2022年全国两会精神;

6.微纪录片《百炼成钢:中国共产党的100年》

六、培训要求

1.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做到自学有笔记,听课有记录,发言有提纲。

2.严格考勤制度。培训期间,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

3.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好本组的学习讨论,认真做好讨论记录。

七、考核与结业

1.培训期间学员凡旷课一次以上(1)或缺课达两次(含2次)者以及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作业抄袭者,不予结业。

2.培训成绩根据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合格者,准予结业,由院分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对在学习期间表现突出并成绩优异者可评选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按学员比例的10%产生,评选后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3.学习表现根据学员出勤、课堂纪律、学习笔记和讨论发言情况综合评定。心得体会由学员结合培训情况、自学内容、讨论交流等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小结填入《学员登记表》。


特此通知

    附件:

    1.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名单

    2.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日程安排

    3.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讨论题目




                     中共扬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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