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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通知》(苏科资发〔2021〕39号)已在科技厅网站公布,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坚持“四个面向”,加强从“0到1”的原始创新研究,加快制约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的基础科学问题突破,推进顶尖科学家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为江苏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提供强大源头支撑。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专题项目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科技人员瞄准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流人才、创造一流成果,为我省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2020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组织方式与限项

1省杰出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学校推荐数为6项面上项目学校推荐数为22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 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部省属高校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推荐),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材料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但 2019年和2020 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22021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校内遴选工作已结束,获得推荐申报资格的申请人应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填报申请书。

3面上项目预申报指标分配方式如下:数学学院、医学院申报指标不超过3项,护理学院申报指标不超过1项;其他学院申报指标不超过2项,有实体研究机构挂靠的学院增加指标1项(必须由实体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独立运行的实体研究机构(农业科技发展研究院等)申报指标不超过1项,请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组织教师预申报。

4面上项目预申报要求与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于2021年2月19日11:00前将项目申报简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送至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学院科研秘书应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汇总,经学院讨论确认推荐后(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月22日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简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送至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

学校科技处拟定于2021年2月24日左右召开面上项目等限项项目的会商会议,确定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指标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于2021年2月25日11:00前发送《2021年度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青年基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科研秘书在2021年2月28日10:00前将汇总后的附件3电子版发送科技处联系人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第10页到第16页),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将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围绕项目的目标导向、申报人研究能力和水平、项目前沿性与创新性、研究基础与保障等方面进行遴选。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炼科学问题,突出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3.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4.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5.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 规定: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倾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相关规定如下:

1基础研究类项目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省基础研究重点或重大项目(前沿、省杰青、省优青)的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篇,一般项目(省青年基金、面上)的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请项目申请人确定申请项目完成指标时参考以上规定。

    2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上述期刊、学术会议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

3对于省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可按高质量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发表支出可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拨经费中按规定据实列支(“三类高质量论文”数量不受限制)其它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其中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方可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拨经费中列支。严禁论文语言润色、代投稿等服务费用在省科技计划项目省拨经费中列支

四、其它事项

1.青年基金或获得学校推荐指标的项目申请人可登陆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2.提交的正式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材料附件1-3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但申请人应提供一套学院确认盖章的附件纸质材料交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备查

3. 省科技厅规定本类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学校申请人应于3月15日16:00前完成网上申请书提交(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需要足够的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及其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必须于3月27日9:00前将申请书(含必要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版送至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谷文英、袁锐,联系电话:87978213,联系邮箱:guwy@yz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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